工程质量承诺书范文汇总七篇
现如今,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承诺书,承诺书是签署人内心真实意愿的表示,忌搞形式、走过场,忌出于无奈。还是对承诺书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质量承诺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单位施工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我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二)我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我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四)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我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六)我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管部门抽查。
(七)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八)我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九)我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应履行的职责。
(十一)我单位承诺对在建工程施工未履职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1.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2人以下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9个月。
2.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的,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并记不良记录12个月。
3.飞行检查、监督小组抽查发现施工单位在一年内对监理单位下达的整改通知拒不整改的、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验收不符合要求的、临边洞口未作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未作编审或论证的,分部工程未按程序和要求验收等未履职履责的情况第一次记不良记录3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9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4.对监管部门下达限期整改通知未按期回复,视为未整改落实,第一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4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6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回复后经抽查,未整改落实到位的第一次记不良记录1个月;第二次记不良记录2个月,并作行政处罚;第三次则记不良记录3个月直至记入黑名单。
对下达了停工整改通知仍继续生产的,记不良记录6个月,并报相关部门作进一步处罚并记入黑名单。
5.对企业从业人员未履职履责的按市住建局《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飞行检 查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xx〕34号)、《关于加强建筑工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 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职履责》的通知 (六盘水住建通〔20xx〕35号)和《六盘水市民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隐患分类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六盘水住建通〔20xx〕160号)规定进行不良记录,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其规定作相应处罚。
施工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为无锡创网路科技有限公司宿舍楼东西两侧内外墙。(由施工质量引起的内外墙面损坏由施工方负责免费维修。)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伍年。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建办质[20xx]44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贯彻实施《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xx]12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暂行办法》施行后新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及时签署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前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对已经开工正在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当补签授权书,明确本单位在该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经授权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补签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对未办理授权书、承诺书备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督促五方主体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时签署或补签授权书、承诺书。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授权书、承诺书内容及要求。
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式样)
2.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xx年11月5日
此次绿化养护工程投标单位必须同意下列养护标准。
下列养护标准将视为投标单位做出的养护承诺条款。
承诺书须有投标单位及投标人的签章及落款并附于投标书中。
通用条款:
1、养护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统一着装上岗,着装上必须有醒目的标识。
2、养护单位在养护施工过程中必须强调安全生产,施工单位所有养护工人必须购买相关保险,养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3、养护单位在合同履行期间必须积极自行应对标段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如果因处理上述事件不力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养护单位在养护期间须按标准达到甲方要求,如因管理不当引起的苗木损失、损伤,一切费用将由养护方承担,造成后果严重的,甲方将有权终止合同。
承诺单位: (盖章) 代表:
二oo 年 月 日
根据,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证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主要包括本工程施工图的设计与安装)
保修范围包括:网架钢结构部分、屋面彩钢围护部分、frp采光带。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和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
1、网架钢结构部分质保50年。工程质量承诺书。
2、屋面彩钢围护部分质保5年。
3、frp采光带质保3年。
以上三项因不可抗拒外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7日内实施保修。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事故通知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一方承担。工程质量承诺书。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施工合同发包方、承包方、生产厂家在竣工验收时共同签署,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生产厂家(设计单位)各执一份。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证书及安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发包方(公章):签字:
承包方(公章):签字:
设计单位及生产厂家(公章):签字:
x年x月x日
__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我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_____招标中有幸中标,我们除响应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及履约合同资料外,并对工程施工质量做如下承诺:
1、技术交底:认真阅读并理解图纸,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依据投标文件针对实际工程资料详细编排相应施工组织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及工期目标的实现。
2、不转包分包:保证不转包中标工程,不分包中标工程,并随时接收建设单位的监督。
3、原材料保证:同监理单位密切合作,严把材料质量关,决不偷工减料,以一流的施工,创一流的质量。
4、检验与检测:所使用涉及到质监、安检的测量仪器及机械工具均在检验检定合格期内。从施工机具及测量检测设备上确保施工质量。
5、安全生产:调动我方用心因素,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做到0伤亡。确保工程目标的实现。
6、内业资料:分部分项工程采取自检与联检,并建立可追朔性的检查记录档案及内业资料,保管好档案资料。
7、质量自检:全部工程交验前,公司将由项目负责人牵头,组成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由项目部质检员、专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及公司质检部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自检,然后再报请监理及业主验收。
8、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到达合格标准。
9、保修期限:工程竣工后,根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我方将负责贰年的工程质量无偿保修,以优质的服务,实现我们忠实的承诺。
以上是我公司对该工程的质量承诺,若在施工中我方达不到甲方要求及我方承诺的标准,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与我方有直接职责时,我方愿受罚工程造价的(5)%。严重时,甘愿受法律法规处罚,并自动撤出现场。
承诺单位: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为:许昌市天润工艺品有限公司西车棚顶局部防水。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工程质量保修期为5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保证书签订之日)起计算。
2、由施工质量引起的内外墙面漏水由施工方负责免费维修。
三、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3天内派人免费维修。
发包人(签字):
承包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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